《谦卑自己,作众仆人》

讲员:陈小勇 牧师

经文:太23:1-12

证道:陈小勇牧师

    在耶稣讲完赴天国宴席的比喻(太22:1-14)之后,法利赛人连同希律党人、撒都该人和文士接连前来试探祂,他们相继提出三个核心议题:是否该向凯撒纳税(太22:15-22)、复活是否存在(太22:23-33)以及律法中最大的诫命是什么(太22:34-40)。

其后,在《马太福音》廿三章1-12节的经文记载中,耶稣严厉谴责了文士和法利赛人,指责他们错误的行为。乍一看,耶稣的反击太令人解气了,实际上,耶稣教导的真正对象是“众人和门徒”(23:1),文士和法利赛人不过是被当作反面教材,经文文本的矛头直指基督徒读者。

一、不要效法的行为(1-7)

“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,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,你们都要谨守遵行。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。”(2-3上)

“坐在摩西的位上”表达的是摩西的继承人作为律法解释者的教学权威。在这一点上,耶稣承认文士和法利赛人以合宜的方式教导、解释律法的职分,只要他们正确宣读和讲解摩西所颁布的律法,这些神颁布的话语民众都应当谨守遵行。然而耶稣立即补充说,“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。”文士和法利赛人的问题不在于他们所教导的内容,而在于他们的生活——“因为他们能说,不能行。”(3下)

在这段经文中,耶稣列举了几个负面的例子:

1.文士和法利赛人把难担的重担强加于人。文士和法利赛人将大量的、细微的律法解释强加到人的身上,成了信众的沉重负担。这些规条是在神话语之外另添的,文士和法利赛人仅用它们来要求别人,为的是标榜其作为教导者的权威,“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。”(4下)。“耶稣谴责律法主义,因为它将各种规定强加于人,却不能、也不愿意解救任何违法者。”(转自《丁道尔圣经注释》)这样的“信仰”变成了压制他人的工具,而非释放别人的恩典。

2.宗教领袖炫耀自己的地位,为了得人的称赞。“他们一切所做的要叫人看见,所以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,衣裳的繸子做长了。”(5节)“佩戴的经文”指的是犹太人把四段经文(出13:1-10、11-16,申6:4-9、11:13-21)写在小羊皮卷上,以黑色皮质小盒戴在额头上或手臂上为记号,初衷是为提醒自己不可忘记神的话语以及祂大能的作为。“衣裳的繸子”则是指缝在外袍底边的蓝细带子,犹太人以这种装饰表明遵行神的诫命、不随从私意的心志。(参民15:38-40)文士和法利赛人担心这些小盒子和细带子别人看不见,所以故意做宽、做长,为的是在人前凸显他们的敬虔。经文匣和繸子本是一种属灵的提醒,却被他们当作炫耀的工具。

此外,他们“喜爱筵席上的首座,会堂里的高位,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,称呼他拉比。”(6-7节)他们对服饰的讲究以及在公开场合争取显要地位的举动,是为了提升自己在民众中的声望,而不是把众人的注意力引向神。文士、法利赛人的行径值得我们反思。我们的祷告、服侍、赞美、奉献等,是为了得人的关注、称赞,还是将人引向神?

二、只有一位受尊衔(8-10)

8-10节的经文,耶稣虽仍在继续批评文士和法利赛人,却已经把教导的对象转移到门徒了——“但你们……”(8上)。主劝戒门徒,“不要受拉比的称呼”(8上);“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”(9上);“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”(10上)。

古人对称呼是比较讲究的,对别人要尊称,如令尊、令堂;对自己要谦称,如家父、家母;对晚辈则称舍或小,如舍弟、小儿。主耶稣此处提醒门徒不要接受尊贵的头衔,这不是说对人有礼貌、尊敬别人的称呼是错的,耶稣这话是提醒门徒不可贪爱那些尊贵的称谓,像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,只是一味地追求地位名声。拉比、师尊的称呼,除了尊敬之情外,还附带着独裁的权威或管辖他人的权柄。

拉比门徒的终极目标,是在完成学业与入门训练之后自己成为拉比——这本质上是一种职业追求。但在耶稣的教导里,一种新的门徒形式出现了,耶稣的门徒永远都是耶稣的学生,他们本质上是在与耶稣的关系中不断成长。

耶稣的门徒不可寻求尊衔,也不可自居为其他门徒的教师或师尊而谋取个人权柄或利益,门徒的终极权柄来自神。“只有一位”的经文接连重复三次(8-10节),尊贵的头衔——夫子、父和师尊,只有一位配称,那就是同为一体的基督、天父上帝。唐代韩愈在《师说》中说道,“师者,所以传道、授业、解惑也。”老师的作用不仅是传授知识,更是学生明道、释疑的引路人。基督是我们信仰的导师,将我们引导到神的面前。若不是藉着师尊基督的指引,我们便无法找到通往天父上帝的道路。

在教会之中,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关系,所有人的身份都是耶稣的学生和神的儿女,只是在服侍的职分、岗位上有所区别。当单单“尊主为大”(路1:46),因祂(耶稣)是教会的元首。主的门徒在地上同蒙天父的恩召,因着基督成为弟兄姐妹。

三、活出降卑的样子(11-12)

在11-12节的经文中,耶稣的教导为门徒带来认知上的反转,“你们中间谁为大,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。凡自高的,必降为卑;自卑的,必升为高。”

经文记载,西庇太儿子的母亲曾来拜耶稣,求祂一件事:让她的两个儿子雅各和约翰在主的国里,一个坐右边,一个坐左边。其他的十个门徒听了就恼怒。耶稣告诫门徒,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操权,不可把高位和威权当作终极追求和引以为傲的东西(参太20:20-28)。耶稣把谦卑和服侍的教导放在一起,要求门徒与文士、法利赛人的做法分别开来。“为大”在服侍中体现出来,“尊荣以前,必有谦卑”(箴15:33,18:12)。谁在教会中越能谦卑服侍人,谁就越为大、为荣。

保罗对基督降卑的理解,值得我们深思。“祂本有神的形象,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;反倒虚己,取了奴仆的形象,成为人的样式。”(腓2:6-7)“本有”是实际存在的意思,耶稣基督本是神,祂拥有神一切的权柄、荣耀,却甘愿放下特权,降卑为卑微的仆人,为了让更多人得着生命的益处。我们“本有”什么(名誉地位)?为了服侍主、服侍教会的缘故,我们又放下了什么?我们是否乐意以一个仆人的样子去服侍众人?

结语

    《马太福音》廿三章1-12节的教训就如一面镜子,耶稣在批评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同时,也在警戒门徒们。有一句话说,“我们终于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。”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行为,我们极其厌恶,他们屡遭主的斥责。但我们需要警惕的是,我们不要活成他们的样子——追名逐利、热衷于受人追捧。作为主的门徒,我们当效法主柔和谦卑的样式,俯就众人,服侍众人。

《谦卑自己,作众仆人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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